转发中大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1-22

各处、科室,东院:

    根据学校通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科室及时通知科室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并积极申报。

一、项目情况

1.出访身份及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12个月

2.出访单位

    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留学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3.推荐范围

    重点支持具有优良的师德学风,扎实的学术基础,开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学术组织能力及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已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并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二、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中大人力资源管理处通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者联系国外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包括:

    1.个人简历;2.科研成果清单;3.出国研修计划;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5.外方合作者简历;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8.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9.获奖证书复印件;10.依托项目在研证明;11.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12.《中山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本表内容至“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含)由申请人和所在科室先行起草,其中“单位对推荐人选的评分”、“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科室负责人起草并签名);13.《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青年教师)申请人情况简表》(附件3);14.《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15.支部党委意见证明(附件5)。

    请申报人于2018年3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9号楼3楼人才办公室,电子版现场拷贝至人才办公室,并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医院官网-“信息公告”及OA中下载,谢谢!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8034、87332678

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1. 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中山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项目推荐意见表》

3.《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青年教师)申请人情况简表》;

4.《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 支部党委意见证明;

6. 转发中大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一院人力资源处通知)。